前言
说来好笑,不知道怎么我就来搞Java了。虽说大学也码了三年多的代码,但是七七八八乱糟糟的东西搞得有点多,对Java的理解也只能算是hello world,这让我感觉非常慌,尤其是看到招聘网上的一堆JD都要求深入理解JVM,再对比下自己真是自惭形秽。这一两个月没什么事情,感觉是时候要补充点知识了。。。
双亲委派模型
类加载这个概念应该算是Java语言的一种创新,目的是为了将类的加载过程与虚拟机解耦,达到”通过类的全限定名来获取描述此类的二进制字节流“的目的。实现这个功能的代码模块就是类加载器。类加载器的基本模型就是大名鼎鼎的双亲委派模型(Parents Delegation Model)。听上去很牛掰,其实逻辑很简单,在需要加载一个类的时候,我们首先判断该类是否已被加载,如果没有就判断是否已被父加载器加载,如果还没有再调用自己的findClass方法尝试加载。基本的模型就是这样(盗图侵删):
实现起来也很简单,重点就是ClassLoader类的loadClass方法,源码如下:
1 | protected Class<?> loadClass(String name, boolean resolve) |
闲来无事再看一下findClass方法:
1 | protected Class<?> findClass(String name) throws ClassNotFoundException { |
突然感觉被逗了,怎么默认直接就抛了异常呢?其实是因为ClassLoader这个类是一个抽象类,实际在使用时候会写个子类,这个方法会按照需要被重写,来完成业务需要的加载过程。
自定义ClassLoader
在自定义ClassLoader的子类时候,我们常见的会有两种做法,一种是重写loadClass方法,另一种是重写findClass方法。其实这两种方法本质上差不多,毕竟loadClass也会调用findClass,但是从逻辑上讲我们最好不要直接修改loadClass的内部逻辑。
个人认为比较好的做法其实是只在findClass里重写自定义类的加载方法。
为啥说这种比较好呢,因为前面我也说道,loadClass这个方法是实现双亲委托模型逻辑的地方,擅自修改这个方法会导致模型被破坏,容易造成问题。因此我们最好是在双亲委托模型框架内进行小范围的改动,不破坏原有的稳定结构。同时,也避免了自己重写loadClass方法的过程中必须写双亲委托的重复代码,从代码的复用性来看,不直接修改这个方法始终是比较好的选择。
当然,如果是刻意要破坏双亲委托模型就另说。
破坏双亲委托模型
为什么要破坏双亲委托模型呢?
其实在某些情况下,我们可能需要加载两个不同的类,但是不巧的是这两个类的名字完全一样,这时候双亲委托模型就无法满足我们的要求了,我们就要重写loadClass方法破坏双亲委托模型,让同一个类名加载多次。当然,这里说的破坏只是局部意义上的破坏。
但是类名相同了,jvm怎么区别这两个类呢?显然,这并不会造成什么世界观的崩塌,其实类在jvm里并不仅是通过类名来限定的,他还属于加载他的ClassLoader。由不同ClassLoader加载的类其实是互不影响的。
做一个实验。
我们先写两个类:
1 | package com.mythsman.test; |
1 | package com.mythsman.test; |
两个类名字一样,唯一的区别是方法的实现不一样。我们先分别编译,然后把生成的class文件重命名为Hello.class.1和Hello.class.2。
我们的目的是希望能在测试类里分别创建这两个类的实例。
接着我们新建一个测试类com.mythsman.test.Main,在主函数里创建两个自定义的ClassLoader:
1 | ClassLoader classLoader1=new ClassLoader() { |
这两个ClassLoader的用途就是分别关联Hello类的两种不同字节码,我们需要读取字节码文件并通过defineClass方法加载成class。注意我们重载的是loadClass方法,如果是重载findClass方法那么由于loadClass方法的双亲委托处理机制,第二个ClassLoader的findClass方法其实并不会被调用。
那我们怎么生成实例呢?显然我们不能直接用类名来引用(名称冲突),那就只能用反射了:
1 | Object helloV1=classLoader1.loadClass("com.mythsman.test.Hello").newInstance(); |
输出:
1 | This is from Hello v1 |
OK,这样就算是完成了两次加载,但是还有几个注意点需要关注下。
两个类的关系是什么
显然这两个类并不是同一个类,但是他们的名字一样,那么类似isinstance of之类的操作符结果是什么样的呢:
1 | System.out.println("class:"+helloV1.getClass()); |
输出:
1 | class:class com.mythsman.test.Hello |
他们的类名的确是一样的,但是类的hashcode不一样,也就意味着这两个本质不是一个类,而且他们的类加载器也不同(其实就是Main的两个内部类)。
这两个类加载器跟系统的三层类加载器是什么关系
以第一个自定义的类加载器为例:
1 | System.out.println(classLoader1.getParent().getParent().getParent()); |
输出:
1 | null |
我们可以看到,第四行就是这个自定义的ClassLoader,他的父亲是AppClassLoader,爷爷是ExtClassLoader,太爷爷是null,其实就是用C写的BootStrapClassLoader。而当前系统的ClassLoader就是这个AppClassLoader。
当然,这里说的父子关系并不是继承关系,而是组合关系,子ClassLoader保存了父ClassLoader的一个引用(parent)。
有没有不用反射的更优雅的调用方法
显然,每次都用反射来调用还是太蠢了,难道就没有更方便的类似用类名引用的方法么?当然是有的,前面之所以不能直接用类名引用是因为原生类的类加载器是systemClassLoader,而从class文件创建的类的类加载器是自定义的classLoader,这两个类本质不一样,因此才不能互相强制转换,如果硬要强制转换就会报ClassCastException。那么,如果我们提取一个父类,父类由systemClassLoader加载,而子类由自定义classLoader加载,然后强制转换的时候转换成父类不就好了么?
做个试验,创建一个父类Father,其实就是提取了个抽象方法:
1 | package com.mythsman.test; |
然后修改一下Hello类:
1 | package com.mythsman.test; |
然后将Hello类手动编译,并把class文件放到其他地方。重新修改这个类,将”say outside”改成”say inside”。
再修改下主函数:
1 | package com.mythsman.test; |
这样我们就可以看到输出是:
1 | say outside |